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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旋游戏工作室成员守则

(2026年第一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的

为明确违规行为认定与处理标准,维护工作室秩序,保障成员合法权益,依据《启旋游戏工作室公约》及法律法规,制定本守则。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守则适用于本工作室所有成员(正式成员与非正式成员)在参与工作室活动、项目开发、线上线下交流、社区运营、宣传推广等一切与工作室相关行为中的表现。成员退出后,对其在工作室期间行为的处理仍适用本守则相关规定,但不再追加资格限制类措施。

第三条 基本义务

全体成员应当遵守《启旋游戏工作室公约》及本守则,尊重他人知识产权与隐私,维护工作室声誉,不得从事违法或违背非营利原则的行为。

第二章 禁止行为

第四条 严重违规行为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严重违规:

(一)违反非商业非营利原则:接受以营利为目的的商业合作、出售或出租工作室资源、非法公开募捐、将可提现资金收益挪作个人或非项目用途。

(二)严重侵犯知识产权:未经授权使用、复制、修改他人作品,剽窃他人创意、代码或设计;违反开源许可证(如GPL、MIT、CC-BY、CC0等)义务,拒不履行署名或开源要求。

(三)泄露隐私或核心资源:未经同意公开、转发、出售成员个人信息(包括他人自愿提供的真实姓名、联系方式等);泄露未公开的源代码、美术/音效/文案素材、内部文档、资金记录等核心资源。

(四)实施网络欺凌或恶意攻击:通过文字、图片、音视频等任何渠道对他人实施侮辱、诽谤、威胁、恶意损害形象、散布谣言;针对未成年人实施或教唆网络欺凌行为。

(五)制作、发布、传播违法有害内容:在项目或交流中含有法律法规禁止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危害国家安全、煽动民族仇恨、宣扬邪教迷信、散布谣言、暴力恐怖、淫秽色情、赌博毒品、侮辱诽谤等。

(六)恶意破坏协作秩序:故意提交恶意代码或破坏性内容;删除、篡改、损坏他人或集体创作成果;多次无故缺席年度会议或关键项目会议且无正当理由;恶意拖延交付导致项目重大延误。

(七)冒用身份或恶意注册:在成员登记中故意提供虚假年龄或其他关键信息;冒用他人网名或账号参与活动、提交表单或投票;恶意创建小号进行刷票、骚扰或破坏投票公正性。

(八)项目中途退出:长期成员未按《启旋游戏工作室人事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提前申请、未完成交接义务,或无正当理由在项目关键阶段中途退出,影响项目进度或团队协作。

(九)其他严重损害工作室声誉、成员合法权益或造成法律风险的行为

第五条 一般违规行为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一般违规:

(一)协作规范违反:无正当理由延迟交付任务,经提醒未及时改正;未按要求更新项目进度或文档;未及时响应合理协作请求。

(二)不当言论:在工作室指定协作群组或公开场合发表与工作室活动无关的争议性政治、宗教、敏感话题,或发表轻微冒犯、歧视性言论但未达到严重程度。

(三)台账与记录管理疏漏:未按要求及时、完整填写《第三方素材使用台账》,或季度自查中发现轻微遗漏。

(四)其他影响团队协作效率、项目质量或氛围,但情节较轻且无主观恶意的行为

第三章 违规处理程序与措施

第六条 举报与受理

任何成员、监护人或知情外部人员均可向管理部(优先联系审核员或副室长)举报违规行为。举报应提供具体事实或证据。管理部收到举报后三个工作日内确认受理并启动调查,同时合理保护举报人身份信息(必要时可向被调查人披露以保障其辩护权)。

第七条 调查与陈述

调查由审核员牵头组织。调查应客观、公正,收集聊天记录、版本历史等证据。被调查成员有权陈述并提供反证。涉及未成年成员的调查,管理部可尝试联系其监护人进行告知;若无法联系或情况紧急,可先行处理,事后补充告知。

第八条 处理措施

根据违规情节、影响、悔改态度及是否为未成年人等因素,可单独或合并适用:

(一)一般违规

  • 口头提醒或书面警告;
  • 要求在群内公开道歉或作出整改承诺;
  • 暂停参与一个项目协作或限制部分权限七至三十日。

(二)严重违规

  • 书面严重警告并记入成员行为记录;
  • 暂停所有项目参与权及管理权限或组长权限一至六个月;
  • 终止成员资格。处理结果应在官方群组或网站匿名化公示,不公示真实姓名;
  • 涉及违法犯罪或造成重大损失的,移交监护人处理或报送相关国家机关。

未成年成员发生违规的,管理部应在处理决定作出后告知其监护人(如能联系),并建议监护人共同教育;因无法联系监护人导致的后果由监护人自行承担。

第九条 处理决定与公示

处理决定由管理部集体研究,室长最终确认签发。涉及终止成员资格的,须经线上投票(投票期限不少于七十二小时),获得参与投票正式成员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决定形成后书面通知当事人,载明违规事实、依据及申诉权利。处理结果在内部匿名化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三个自然日。

第十条 申诉与复核

当事人如不认可处理决定,可在收到通知后五个工作日内向室长提交书面申诉。室长应在七个工作日内启动复核。涉及终止成员资格的复核期间,原处理措施继续执行;其他措施的复核期间原则上暂缓执行(存在紧急安全风险除外)。复核结论为最终决定。

第十一条 记录与归档

所有举报、调查、处理、申诉材料由室长指定专人加密存档,保存期限不少于三年。成员退出后,其违规记录应匿名化处理(删除真实姓名、联系方式,保留网名及违规事实),供后续参考。

第四章 未成年人保护特别规定

第十二条 监护人配合

未成年成员严重违规时,管理部可尝试联系监护人告知情况,并建议监护人配合教育。若因无法联系监护人导致无法履行教育职责,工作室不承担责任。

第十三条 安全环境

工作室通过设置不同角色权限、建立举报快速响应流程等措施,预防未成年人接触有害内容。任何成员发现针对未成年人的不当行为或安全隐患,应立即向管理部报告。

第十四条 内容审查

所有拟公开发布的项目、宣传素材、社区内容须经审核员合规审查,重点排查违法有害内容及未成年人保护合规性。审查应在三个工作日内完成。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五条 与其他文件的关系

本守则与《启旋游戏工作室公约》《启旋游戏工作室成员结构》《启旋游戏工作室成员信息登记与管理办法》《启旋游戏工作室人事管理办法》等配套文件具有同等效力,相互衔接。公约有原则规定的,从其规定;本守则有具体规定的,适用本守则。

第十六条 解释与修订

本守则的最终解释权归启旋游戏工作室管理部所有。修订程序参照《启旋游戏工作室公约》第十九条执行。

第十七条 生效

本守则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修订发布:启旋游戏工作室管理部
修订日期:2026年6月15日